科技生活 智慧財產局 error 451 本網站基於國家法律而封鎖 ERROR 451 : 本網頁基於國家法律而封鎖 (路過的編輯註:在看過蔡依橙先生的「為什麼我們要付費請政府幫忙決定什麼可以看、什麼不能看?」一文後,也來看看這篇所談的ERROR 451吧) 你能想像有這麼一天,當你打開網頁時,看到回傳的是:「ERROR 451 本網頁基於國家法律而封鎖」嗎?也許這時候快到了。 這幾天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發表了一份新聞稿,想透過修改著作權法的方式,阻擋台灣法律管不著的境外侵權網站,透過: (一)處斷措施的時效性:為即時有效防止侵權之擴大,對於重大境外侵權網站,規劃採取由行政機關核發命令,令 ISP 執行封鎖之機制,相較於司法途徑,具有省時、節費之優點。 (二)封鎖技術之採取:在封鎖技術上,要求 ISP 採取 董福興 11 年前
科技生活 智慧財產局 王美花 境外侵權影音網站 修法封鎖 為什麼我們要付費請政府幫忙決定什麼可以看、什麼不能看? 路過的編輯註:相信昨天不少人知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打算幹啥事了(如果不知道,可以參考經濟部網站所寫的新聞稿)。雖然這事情造成不小的震撼,不過包括我身邊的朋友,關心的人仍然稱不上多數。政府講法有政府所講的一套,說得義正嚴辭,滿口漂亮話,但本文作者從很根本的邏輯來說政府這樣的行為是有問題的。政府不會告訴你是受了誰的影響,交換了什麼樣的條件,更何況之前還有台電的龍蝦事件。本篇作者用很簡單而且也常被問的幾個問題,點出問題所在。如果你的身邊仍然有不少人不太關心此事,把這篇轉給他看吧。 (Photo via Harald Groven, CC license)問:啥?這是怎麼回事? 答:比較中立的報導是大紀 蔡依橙 11 年前
商標 科技生活 miss wu 申請 駁回 成功 許忠信 智財局 智慧財產局 小聊吳季剛MISS WU商標申請案 昨天有個新聞,相信大家應該有看到,提到吳季剛所註冊的MISS WU失敗,引起時尚圈譁然(若沒有看到該新聞的話,蘋果日報的報導在此,可以參考一下)。因個人與時尚圈絕緣,所以是不曉得吳季剛這註冊案失敗是引起多少討論。不過要說吳季剛是知名人士我想應該沒有什麼人會反對。至少個人相信智財局駁回的主事者以及法官應該都知道吳季剛。 今天也花了一點時間查了相關訊息,老實說會判不能過其實是不會太意外。先看相關規定「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下面有doc檔,開啟後就可以看到相關規定): 擷取其中幾段文字,應該就很容易了解吳季剛申請不會過的原因了(若覺得文字多的話,看加粗的重點即可): ---------------- 奕之華 12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