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market Google play APP軟體 葉狀師 葉狀師又發言了,也許可以了解一下當初Google案為何破局的原因? 順便備份,全文引用,底下為葉先生於上周五的發言: 今天突然看到網路上有人發起連署,要灌爆郝市長的信箱,要求市府放棄上訴,撤銷對Google 的罰鍰。看到那篇網誌,葉狀師只覺得......很OOXX。再度回應如下: 透過網路購買軟體必須適用郵購買賣的規定,並賦予消費者七日的鑑賞期是行政院消保會92年(民進黨執政時期)的函釋(所以消費者保護沒有藍綠問題),台北市政府是執行中央的法律跟中央的函釋,不是台北市政府的解釋。 消保法規定,如果企業經營者(如Google、蘋果、微軟)的行為有損及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虞,行政機關就可以命業者限期改善,限期不改善就可以罰6萬到150萬。 Google 奕之華 12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