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達奧運轉播槓上有線電視業者,到底問題出在哪?

2012.06.27 12:22PM
是愛爾達奧運轉播槓上有線電視業者,到底問題出在哪?這篇文章的首圖

先前中華電信以及愛爾達電視開心的宣佈取得台灣的奧運獨家轉播權,不過昨天又有了微妙的狀況;根據平面媒體報導,有線電視業者抗議愛爾達"技術性阻撓"它們轉播奧運。不過回歸有線電視與無線電視微妙的狀況,似乎看不太懂誰在阻撓誰、誰又在吃誰的豆腐了。

新聞參考來源: ETtoday,UDN,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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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就多數的平面媒體報導,整個事件似乎一面倒向是愛爾達出爾反爾,原本都已經"間接"跟有線電視業者談妥轉播授權,但又在奧運前夕臨時毀約。不過細看整個過程,愛爾達是將轉播權授權給四家無線電視台的數位電視副頻道,而電視學會又把這四個頻道的播放權授權給凱擘,看起來並非是愛爾達直接與有線電視業者談妥的。

而 ETtoday 則針對整件事情有更完整的分析,整個狀況又再度回到有線電視與無線電視之間的"潛規則",就是有線電視台會直接將無線電視台的內容加載;就一般民眾來看這是習以為常的事情,畢竟無線電視本來就是免費頻道,不過仔細想想,所謂的自動加載無線電視內容似乎有一點像是有線電視在吃無線電視豆腐的感覺?

回到先前高畫質數位電視頻道播放偶像劇的爭議,當時有線電視業者就杯葛與無線四台合作的偶像劇在高畫質數位頻道播放的情形,理由是擔心高畫質頻道會被側錄進而盜版,最後無線四台將高畫質頻道上面該時段的偶像劇用其它節目取代,不知道還有人記得這個情形嗎?

而愛爾達電視早期在與國外頻道洽談節目內容授權時,也多次遭受有線電視業者間接對愛爾達洽談的對象施壓,這些都是台灣電視發展史微妙的情況。

今天的狀況是有線電視業者打著它們擁有高涵蓋率的旗幟去杯葛愛爾達電視寡佔,看起來的確是影響民眾收看奧運的權益,但現實就是愛爾達電視的確是取得台灣區奧運"全平台'的轉播權,而且有線電視也是透過電視學會取得授權,並非直接向愛爾達取得授權,不過到底問題出在哪邊,恐怕不是看單方面的解釋就好了。

2 則回應

  •  問題再哪裡?問內部人員就知道拉

    簡單來說就是 當初國內所有電視業者 "統統不想花錢" 談奧運轉播權

    所以愛爾達+中華電信 自己花錢去找奧委會談到轉播權

    轉播權花錢買到了 現在這些國內電視台們 又不要臉的想不花錢

    拿到轉播權.....無線4台+公視 在政府 編預算幫助下 買了無線台的轉播權

    用人民納稅錢資助 民營無線4台的爭議先不談

    至少 無線4台 已經乖乖花錢買了轉播權(雖然很花很少.大部份是政府出的)

    但是現在 有線電視系統業者( 凱擘 ) 卻是一毛錢都沒花

    就開始宣稱他們有轉播權

    如果只是 法律規定 必載的無線4台+公視 那倒也還好談

    現在他們是想在 "數位機上盒"上 播HD奧運

    這一點 就直接影響到 一樣是數位機上盒的MOD權益

    更何況 在數位電視盒上的版權是屬於IPTV那是要另外談的

    凱擘不要說播出了...現在電視上一直打廣告說他們會播奧運

    就已經是侵權行為(這是國際奧委會規定)

    現在更是開始利用他們媒體巨獸的力量 開始抹黑愛爾達 反覆啥的

    事實上是 他們根本不出錢 卻想要拿到轉播權

    鄉親阿 你們說這樣有理嗎?

    打個譬喻好了.

    你的鄰居是不買米.只買ㄆㄨㄣ餵小孩(有線台收視戶)的壞鄰居

    今天你認真花錢買了包米要回家煮飯.給你自己小孩(MOD收視戶)吃

    結果你的鄰居跑來跟你說 "我的小孩比你多(有線台收視戶比MOD收視戶多很多).所以你的米要拿來給我餵小孩"

    這樣有理嗎???

    2012-06-27
  • 那不是潛規則,那是現行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

    雖然這條爭議多年,而且也考慮修法,但目前仍是現行法令

    這次事件的爭議起點ETtoday說的很明白了,就是「有線台不只要播出「必載」頻道,也計畫播出其他「非必載」無線台24小時轉播奧運HD頻道。

    無線、有線,現在又加上網路電視的興衰和市場的改變

    法令要考慮業者的接收度、科技的發展和收視戶的權益

    問題出在哪?真的不是簡單釐的清的

    2012-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