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應用程式比賽分享

by moose
2010.08.16 04:18PM
Android 應用程式比賽分享

分享一個Android 應用程式比賽訊息:

釋放你的腦力,創造你的Android
event.msi.com/2010/android01/

參加門檻低 ,只要在Android 市集上發表過任何Android 程式,就可以立即參加比賽~

 

6 則回應

  •  原來 mobile 01 已經一大串的人在!@$#$了

    我想也無須在提醒了

    2010-08-26
  • 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屬參賽者擁有

    就這句話,您看懂了嘛?您也搞的太複雜了吧?

    可能是您沒參加過比賽。所以有點想的太複雜

    雖然我參加過的只得佳作,也拿到小獎品。但是主辦單位也沒說我作品智財權歸他。

    就這樣很簡單。

    別想太多啦。何況我也只是善意提醒。

    你想參加。就去參加。 ok 的啦

     

    2010-08-25
  •  亂放炮前,先搞清楚法規,然後再看其他廠商的相關規定,在看隱藏在文字裡的意思。其他廠商跟微星都是一樣,半斤八兩,唯一不同的是微星寫的很直。

    1.得到優勝的隊伍,可以優先與宏碁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商業洽談,詳細合作細節由雙方決定。(當活動規則有落落長另外寫有關智慧財產權所有權,當你參加了他的活動就已經是所謂的「雙方同意」,好,在往下看....)

    2.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屬參賽者擁有,其著作授權、專利申請、技術移轉及權益分配等相關事宜,應依相關法令辦理。(剛剛還說雙方同意,現在說由相關法令辦理,相關法令就說出錢的就可以拿到權力啊,你有沒有拿獎品收錢呢?有的話,那恭喜你,你也中獎了)

     

    2010-08-24
  • 完全同意,最近還有mobilehero比賽可以參加(癮科技介紹連結),獎金和獎品都比微星的好,不如參加這個!

     

    2010-08-24
  •  再補充資訊

    參考其他大型 Android 比賽
     
    主辦單位只有優先議約權,並無法剝奪其參賽者之智財權力
     
    參賽相關條文
    1.得到優勝的隊伍,可以優先與宏碁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商業洽談,詳細合作細節由雙方決定。
    2.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屬參賽者擁有,其著作授權、專利申請、技術移轉及權益分配等相關事宜,應依相關法令辦理。

    2010-08-24
  • 此比賽有陷阱

    請特別注意它的注意聲明

    "所有得獎之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全歸屬於微星科技"

    參加比賽,就是想出人頭地,結果反而簽了賣身契

    智財權本來是屬於創作人所有

    拿個五萬的獎品,就騙大家的智財權

    真不是大公司的作為

    也許還是有人想參加,不過還是提醒大家注意。

     

     

     

     

    2010-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