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策會稍早公布了消費者行為研究報告,以 2017 年 4G 行動生活使用行為調查為題,指出台灣消費者有超過 5 成的使用者是屬於每天使用手機 2-5 小時的中度使用者,同時有近三成民眾已經是每天使用手機超過 5 小時的重度使用者;資策會指出, 4G 服務普及之後,也帶動手機使用包括影音、音樂與遊戲的使用行為,尤其相較三年前有顯著的提升,遊戲的使用行為成長 8% ,音樂使用提升 9% ,至於影音則大幅成長 19% ,另外消費者的社群與拍照錄影行為則略有消長,社群行為降低而拍照、錄影行為提升,不過使用比例仍都超過 6 成。
圖片提供:資策會
此外,資策會的調查中指出, 12 歲到 24 歲的學生族群以影音娛樂行為為最主要活動, 25 歲到 44 歲則以社交行為、通訊聊天為主,至於 45 歲以上以拍照與新聞瀏覽為最主要活動;另外有六成的受訪民眾持有兩種以上的連網裝置,扣除手機外,以桌上型電腦為主,達 62.1% ,筆記型電腦為 55.5% ,平板電腦為 44.8% ,穿戴裝置為 26.7% ,台灣消費者的多螢行為已是趨勢;另外在台灣消費者媒體觸及與使用率普查,除了手機之外,台灣仍有達 83.8% 的民眾最常接觸的資訊媒體是電視,其次為筆記型電腦,為 53.1% ,且多為 45 歲以下族群,至於 45 歲以上族群族群仍為報紙( 40.7% ),而平板使用者以 23-44 歲族群居多(接觸率佔 40% ),其次雜誌佔 33.6 % ,廣播佔 27.6% ,雖然行動至上,不過電視依舊在台灣媒體傳播佔重要的地位。
12 則回應
現在只是將九成工作、娛樂、通訊集中在一起。
做那麼多事才花幾小時,很化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