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來源為Pixabay)
在台灣,許多餐廳或是KTV在消費結帳時都會向客人收取一成的服務費,然而那一成的服務費幾乎不會真的給予員工,服務費加收的用意以及其合理性也一直是民眾討論的議題。
有網友認為,收取服務費可依店家是否有提供包括點餐、端餐等過程服務,判斷其加收服務費是否合理,但也有人認為服務費應該要固定,若只規定為一成,變成消費者消費越多其服務費越貴,根本是「變相漲價」。
對於服務費爭議,國民黨立委陳宜民今表示將提案修正《勞基法》第二條,明訂勞工的工資應包括服務費及清潔費等,讓服務費及清潔費實質回饋到勞工身上。
根據《中央通訊社》報導,陳宜民在提案說明時表示,台灣目前餐廳相關從業人員約有八十萬人,部分店家在提供服務時會加收5%至10%不等的服務費,但僱主卻從未將服務費給予工作人員分成。
陳宜民強調,一般民眾願意付服務費除了因為是硬性規定外,也是希望能獲得更好的服務品質,而實際服務顧客的多為員工,服務費及清潔費本應屬勞工,而非成為資方變相漲價的手段,他也表示修法案已完成連署,希望週二程序委員會能列入議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