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看到這個產品,是有點搞不太清楚是做為夜燈,還是做為「可發光」魔術方塊使用。不過在看到燈光持續2小時這個規格後,我想應該還是偏向玩具多一些,應該是視為傳統魔方加入燈光為賣點的設計。
但看大小,又得好像是以燈為主設計,玩太久發燙就只能當成燈了吧可能讓消費者自己決定用法的一種產品。總之,這是一款可以拿來玩的魔術方塊燈,要價39.99美元,約台幣1200元,這裡有賣。
現在行銷的手段跟樣式跟的是五花八門,不知道各位會不會跟我一樣,不知道該從何下手?|行銷萬有理論,M = Contents X Community X Commerce|公關媒體操作術:新聞稿該如何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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