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蘋果日報報導一名使用者將 Sony Xperia Z 手機學廣告放進水中撈金魚,導致手機在 6 秒內壞掉,最後由 Sony 研判是因人為疏失造成而拒絕賠償; Sony 在稍早前也發出聲明稿提出他們對這起新聞事件的態度,表示他們對防水手機有三項標準檢測項目,包括檢查防水蓋內防水試紙、內部進水情形以及內部氣密狀況,而投訴者的手機前兩項皆是有狀況的。
原新聞來源:蘋果日報
由於前兩個檢測項都發生異常,但手機內部氣密仍正常,就可能表示手機使用者並未在下水前並未妥善將手機的防水蓋蓋起(打開包裝後,手機上面都有貼警告標語,打開防水蓋充電後手機也會提醒使用者要將蓋子蓋妥。),手機設計本身的防水仍要在特定條件下才能保有應有的機能;至於是使用者疏失還是生產瑕疵,就看 Sony 後續的處理了。
以下是 Sony 的官方對手機防水條件的補充:
Sony Xperia Z具備 IP55及/ IP57*國際防水防塵規範,可防塵防水,
7 則回應
可以帶進浴室放在旁邊天音樂防霧氣倒是有可能,要整個泡水我覺得不可能,沒想到真的有人這樣做,只能說錢太多頭腦不靈光!
可以帶進浴室放在旁邊天音樂防霧氣倒是有可能,要整個泡水我覺得不可能,沒想到真的有人這樣做,只能說錢太多頭腦不靈光!
這叫做腦子跟隨機子進水……
真相永遠只有那個投訴人自己知...
但我個人覺得他是忘了蓋好就是了...
我也覺得是他自己的問題= =
只是想免費凹知新的..
『就可能表示手機使用者並未在下水前並未妥善將手機的防水蓋蓋起』
這個雙重否定的句型,怎麼看都像在說使用者“有”把防水蓋蓋好
出廠即不防水應該不太可能!
覺得應該是該user手機蓋子並沒有真正蓋好就下水了!
然後想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