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看到一篇關於吳志揚要告Wiki的新聞。起因是劉邦友血案條目中,提到最大利益人為吳伯雄。而其子吳志揚得知這個訊息,揚言要告Wiki……。而Wiki的動作也很快,在今早凌晨的時候,已經加入了「而後吳伯雄其子吳志揚於2011年時,認為本條目資訊不實,揚言要對WIKI百科提告。」訊息
吳志揚的心情當然可以理解,不管事實如何,當事人的兒子看到這種敘述自然會火大。但維基好歹也算是網路上知名的產品,吳志揚不知道維基運作形式也就罷了,身旁幕僚難道沒有概念?採取提告方式,在危機處理上似乎不是好的方法。
不講還沒有注意到,一說提告變成新聞,大家都知道了……,就算告贏了,壞處也是多於好處吧。還不如找人登錄一下,向管理者抗議還比較好些。(好歹維基也有生者傳記原則,不過引用這個不知對不對,因主角是劉邦友,死了。吳伯雄則是順帶被提到的)
不過維基的速度很快,今早已經把吳志揚想要對維基百科提告訊息寫上去了。
對於政治人物我沒有什麼興趣,不過如果吳志揚真的有提告,而且引起了不少的關注,相信有可能會影響到維基對於生者傳記的做法(大概對政治人物的影響最大,畢竟會有正面與負面的描述),那麼再接續看下來,其他政治人物的傳記是不是也會有影響,也要再觀察觀察。
另外,不知會不會有第二個政治人物跳出來說要提告的?
14 則回應
看來相關資料都被清掉了,wikipedia上面歷史紀錄都找不到了。有些資訊(ex. IP 使用人)恐怕還是要提告才拿得到吧?
都是這位比較利害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A5%8A%E5%8F%97%E6%88%90
2007年中,楊受成向維基媒體基金會發出律師函,要求維基百科立即刪除有關他本人的不實內容,並聲言要控告編寫那些內容的用戶。2011年,楊受成控告谷歌旗下blogspot、Wikia網路上的香港網路大典及高登討論區刊載誹謗他的文章,要求賠償、交代文章的點擊次數及交出撰寫人的身分。
就是這種無聊的人把wiki當作自己部落格或是bbs上去亂寫,破壞掉wiki的公信力.
不過KMT這麼幾年下來怎麼都沒有訓練出自己的網軍網路寫手之類的外圍組織?
維基本身是中性的,並不是拿來作為違法用途的
有謗誹疑慮的內容,法律上不允許,維基本身自然也不會讚同
尤其是在維基越來越受人信賴的今天,內容上更應該慎之
因為很多人不懂得查證,維基上寫什麼,就信什麼了
只要編輯大想一下,有人在維基「癮科技」條目上,臆測性的加入以下內容:
「癮科技被 Engadget 無預警拆夥,肇因於癮科技暗中準備自立門戶,被 Engadget 發現,於是先發制人。」
或是
「癮科技被 Engadget 無預警拆夥,肇因於癮科技長期盜用 Engadget 文章,卻不打算付出任何費用。」
癮科技編輯看到這些內容,會做何感想?
不管內容是不是事實,對癮科技名譽的損害是一定的
當然上維基去跟這些無聊人士打編輯戰也是一個辦法
但網路上無聊人士太多了,跟他們玩編輯戰是一件很「浪費人生」的事情...........
所以對一些有法律疑慮的內容,適當的提告,我反而覺得會讓維基的可靠性更加提升
也順便讓網路上一些不懂法律的人了解,網路也是受現實法律規範的
但網路上無聊人士太多了,跟他們玩編輯戰是一件很「浪費人生」的事情........... 編輯戰已經開打了 其實以維基的屬性以及維基精神來說 固然謠言跟譭謗是不可以亂寫 但是套句星爺的名言 「公堂之上,假設一下應該不犯法吧」 大致上,玩春秋筆法是自古以來就有的風氣 文明點 加個來源請求就好了嘛
這不是他家的事嗎?
為什麼可以透過桃園縣觀光行銷局揚言將對維基百科提出告訴...
而且因為要告就可以找到寫的這個人?
一、透過桃園縣觀光行銷局這部分,我也不了解XD
二、不是說要告就可以馬上找到這個人,我想是真的在提出告訴後,警察局一類的機關應該會有行文到維基那邊去(繁體中文版的成員應.............
找行銷局出來發言真的很怪,起碼也該找個縣府發言人之類的
不過要找這個發佈有法律疑慮內容的人其實不難,也不用行文給維基這麼麻煩
因為這個人直接把他的 ip 大喇喇的留在維基上了...............
報個案,電信局查一下,人就跑不掉了..............
吳志揚在這件事上,政治敏感度真的太低,應該像編輯大說的那樣,先試著私下解決
不行再說
不過對這些超過四十歲的老頭子來說,不了解維基怎麼運作的機率還滿高的.........
至於生者傳記的拿捏這倒是沒什麼疑問的
生者傳記方針寫的很清楚,「可靠來源」是被明確要求的,原創研究或不可查證的表述,甚至有誹謗疑慮的內容也是被明確禁止的
這不是他家的事嗎?
為什麼可以透過桃園縣觀光行銷局揚言將對維基百科提出告訴...
而且因為要告就可以找到寫的這個人?
一、透過桃園縣觀光行銷局這部分,我也不了解XD
二、不是說要告就可以馬上找到這個人,我想是真的在提出告訴後,警察局一類的機關應該會有行文到維基那邊去(繁體中文版的成員應該有在台灣吧?)要求維基提出相關資訊。
三、其實提告這件事情,我不是說反對還是贊成。我自己的看法是比較實務些,所以我看到什麼事都不做,一開始就提告會覺得有些無言。如果可以在事情鬧大前與維基編者溝通將這些訊息改掉,我會選擇溝通後私底下改掉,畢竟鬧大前改掉,可能只有5%的人知道。但事情鬧大後,全國可能有80%的人都知道了,不管法院怎麼判,就算判維基的錯,但大家的想法是不是認為吳家人就沒有問題?我的想法是如果之前私底下溝通無效,再行提告也不遲。
不過身為局外人,再加上對於政治並不是很有興趣,所關注的點其實也不是吳伯雄如何如何,而是維基生者傳記這部分要如何拿捏,畢竟正如大家所提的,維基是很多人拿來引用的。
維基的吳志揚條目也被放上去了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90%B3%E5%BF%97%E6%8F%9A
揚言提告維基百科
2011年11月15日,吳志揚反對維基百科劉邦友血案條目之部分內容,認為資訊不實,透過桃園縣觀光行銷局揚言將對維基百科提出告訴。[1] 對於30秒內可以解決的事吳志揚卻揚言提告。網友懷疑,吳志揚似乎不知道維基百科可以由任何人進行編輯或修改,此舉似乎完全不懂網路,因此遭網友譏笑。
其實現在讓我感興趣的是
告得成嗎?
要告誰?
告了之後會有什麼效應?
這三點
吳要告的應該是寫相關不實描述的人, 而不是wiki這個組織或網站.
不過無論如何, 我都贊成他提告 (假設該敘述真的不實的話), 這才是恰當的作法 .
你所提說登錄跟管理者告知等等這些行為, 都必須花費當事人心力跟時間, 而且又沒逞罰肇事者的效果. 並不是恰當的作法, 比較適合時間多, 不想進法院or沒錢請律師的人.
不要說這類的政治人物, 很多人是很忙的, 與其在那邊跟管理者一來一往的回信, 甚至他搞不好不會回你, 因為無法認證你為當事者的親友, 有點錢的話還是交給律師處理比較好.
更何況網路盛行才不過20年(含撥接的年代),我覺得很多人還是很缺乏網路法治的概念,以為在網路上可以嘴砲不用錢的, 然後被告了又在那邊說什麼箝制網路言論自由的屁話. 多一點這種案例多少可以提昇大家的網路法治的概念...
查查歷史更改紀錄不就好了 XD
/**********好像是簽名檔**********/
http://mesak.wablog.info/blog/
查查歷史更改紀錄不就好了 XD
如果吳志揚有動作的話,他的幕僚或是律師第一步應該就是像你一樣,將歷史更改紀錄找出來,來準備告寫的編輯吧。
我倒是覺得提告是正確的,因為無來源根據的臆測之詞,不應當放入傳記之中,更何況是尚在世者,維基雖說是採眾人寫作方式,但畢竟是平台管理者,應該對此有更嚴謹的管制,而非損及他人利益時,再叫本人自己改一改就好,而不負擔任何責任,
自己派人登錄,上去維基改一改就好了
該不會以為維基百科=維基解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