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與Google談判App退費機制似乎往正面發展?

2011.08.03 04:28PM
是北市府與Google談判App退費機制似乎往正面發展?這篇文章的首圖

北市府與Google僵在App退費機制,最幹的大概就是我們有使用Android手機的消費者了。不過還好今天似手傳來正面的消息,依蘋果日報所提,以視訊方式提出「試用版」建議,如此一來,就可以讓消費者有合理檢視商品機會,又不必受到7天鑑賞期的限制。Google將在後天協商「試用版」相關細節。

19 則回應

  • 我覺得大家可以不必理會那位領相當多西瓜的 果粉教徒

     

    看了他相當多的回文,擺明就是一個"酸民"

     

    只能說  不意外

    2011-08-05
    • Cheng-Yu Lu wrote:

      我覺得大家可以不必理會那位領相當多西瓜的 果粉教徒

       

      看了他相當多的回文,擺明就是一個"酸民"

       

      只能說  不意外

       

       可是那一位看來不像果粉!

      若真的是果粉真的會用,有在用這些東西就知道是北市府那個姓葉的在亂搞!

      跟那些輕判性侵犯的法官一個樣子!

      所以合理懷疑那位是派出來在網路上消毒洗腦的!

      裝瘋賣傻,忙裡偷閒,苦中作樂!

       

      2011-08-08
  • 個人認為股溝與Android 愛好者某種程度上比蘋果愛好者還盲目。

    蘋果提供軟體與硬體的整合,工業設計不落俗套,讓使用者在花錢購買之餘,視覺與觸覺上都有良好感受,就算某一方面不那麼盡善盡美,觀賞性與使用性的美好體感也能超越這些瑕疵,擁有忠誠使用者不意外。

    而股溝提供的除了免費以外,並無太多的優勢。

    地圖、信箱、線上文件、Android等等,都是免費提供,如果收費,還會有多少人使用?因為是免費,也就不會對其要求太多,不好用是應該,好用是賺到,反正免費。

    但當這些免費產品與法令或他人權益牴觸而削減功能或無法使用時,這些既得利益者便生氣跳腳、指責對方的不是。試問有沒有想過,違背法令(如本次七天鑑賞期)是應該的嗎?瞟竊他人創意(如抄襲iPhone與使用多點觸控)是應該的嗎?

    當股溝把責任轉嫁與配合廠商,使其產品免費時,使用者有什麼好要求?

    畢竟,你們都是傷害他人權利的受益者。

    2011-08-04
    • Fayever wrote:

      個人認為股溝與Android 愛好者某種程度上比蘋果愛好者還盲目。

      蘋果提供軟體與硬體的整合,工業設計不落俗套,讓使用者在花錢購買之餘,視覺與觸覺上都有良好感受,就算某一方面不那麼盡善盡美,觀賞性與使用性的美好體感也能超越這些瑕疵,擁有忠誠使用者不意外。

      而股溝提供的除了免費以外,並無太多的優勢。

      地圖、信箱、線上文件、Android等等,都是免費提供,如果收費,還會有多少人使用?因為是免費,也就不會對其要求太多,不好用是應該,好用是賺到,反正免費。

      但當這些免費產品與法令或他人權益牴觸而削減功能或無法使用時,這些既得利益者便生氣跳腳、指責對方的不是。試問有沒有想過,違背法令(如本次七天鑑賞期)是應該的嗎?瞟竊他人創意(如抄襲iPhone與使用多點觸控)是應該的嗎?

      當股溝把責任轉嫁與配合廠商,使其產品免費時,使用者有什麼好要求?

      畢竟,你們都是傷害他人權利的受益者。

       

       閣下是來鬧場的?

      還是真的搞不清楚狀況?

      站在App軟體開發商的立場,他們才巴不得把價伯斯給砍了

      不然你以為為什麼Google還沒有動作

      台灣的數位出版跟雲端推廣單位就先去找北市府法規會算帳了

      按你的邏輯,所有的綠色軟體不就也都是好用賺到,不好用拉倒

      然後維基百科上有錯誤的資訊也不需要加以改正

      反正是免費的嘛!!

      不要認為免費就沒有投注熱情在裡面

      不管是附費還是免費,Goolge現在在做的

      是保護開發者權益的事情

       

      當然這背後有赤裸裸的利益考量

      因為小綠人的App雖然多,但是跟蘋果相比

      依舊是弱勢的

       

      基本上蘋果的讓步幾乎等於是出賣了軟體開發者的利益

      但是套句老賈的名言 I don,t care 他不在乎這些

      反正就算他海踹App開發業者,業者還是得很犯賤的去App Store上架

      七天無條件退是業者受傷,又不是他受傷

       

       

      相較之下Google擺出

      我就是要挺軟體開發業者

      的姿態,並不會讓人意外

      甚至他還很大動作的昭告世界的App開發業者

      台灣正在亂搞,而我在保護你們

       

      拉攏軟體開發商的心態不言可喻

       

      你要說Google怎麼可以不尊守當地國家的法律

      但是在不同的立場與觀點下

      Google可以是不守法的壞蛋

      也可以是挺身對抗惡法的英雄

       

      --

      對了!之前稱讚Google不畏對岸強權的網友怎麼好像都消失了.....

      2011-08-04
    • Fayever wrote:

      個人認為股溝與Android 愛好者某種程度上比蘋果愛好者還盲目。

      蘋果提供軟體與硬體的整合,工業設計不落俗套,讓使用者在花錢購買之餘,視覺與觸覺上都有良好感受,就算某一方面不那麼盡善盡美,觀賞性與使用性的美好體感也能超越這些瑕疵,擁有忠誠使用者不意外。

      而股溝提供的除了免費以外,並無太多的優勢。

      地圖、信箱、線上文件、Android等等,都是免費提供,如果收費,還會有多少人使用?因為是免費,也就不會對其要求太多,不好用是應該,好用是賺到,反正免費。

      但當這些免費產品與法令或他人權益牴觸而削減功能或無法使用時,這些既得利益者便生氣跳腳、指責對方的不是。試問有沒有想過,違背法令(如本次七天鑑賞期)是應該的嗎?瞟竊他人創意(如抄襲iPhone與使用多點觸控)是應該的嗎?

      當股溝把責任轉嫁與配合廠商,使其產品免費時,使用者有什麼好要求?

      畢竟,你們都是傷害他人權利的受益者。

       

       光是聽你這麼講,

      就很懷疑你若不是沒用過這類的東西,不然就是完全不會用!

      其它該回的大家都說的,所以懶得唸你了 =____=

       

      裝瘋賣傻,忙裡偷閒,苦中作樂!

       

      2011-08-04
    • 奕之華 wrote:

       

       我想,雙方廠商都會有盲目支持的人啦,這沒有什麼好說的,這兩家這麼大。至於抄襲這種事情,我想蘋果也不是把把都是原創,這類爭執,由他們去擔心吧,就不必放在我們消費者上了。

      違背法令當然是不應該,但如果刻意拿法令去壓廠商,受害的只是使用的消費者。別忘了,這是「消費者保護法」,而不是「消費者幹譙法」。北市府這次做法,是保護了消費者哪兒?

      公權力如果要硬上,結果是如何,其實根本想都不用想,Google再怎麼樣也只是一家企業,如果被告知違法,再怎麼樣也不能如何,所以法要怎麼用是要很小心的。如果消費者因為Google的退費政策而受到了損失,我是贊成公權力介入。

      但事實上,消費糾紛這麼多,政府不好好整頓整頓,硬要去挑可以作秀的機會,這是最讓人不爽的。

      此外,看一下PChome的退貨政策:

      關於退貨: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商店街之消費者均享有商品到貨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但退回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保持商品、附件、包裝、廠商紙箱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否則恕不接受退訂。但已拆封之電腦軟體、程式、錄音帶及錄影帶、CD、VCD、DVD、食品、花卉商品、衣服、包包及耗材,以及商品網頁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均不接受退訂。

      北市府不管一管嗎?為什麼還可以有例外的情形發生?

      此外,消保法也應該是到了該修法的時候,但這件事情怎麼就不先提一提?

       

       所以才說北市府根本在作秀,無聊!

      2011-08-04
    • Fayever wrote:

      個人認為股溝與Android 愛好者某種程度上比蘋果愛好者還盲目。

      蘋果提供軟體與硬體的整合,工業設計不落俗套,讓使用者在花錢購買之餘,視覺與觸覺上都有良好感受,就算某一方面不那麼盡善盡美,觀賞性與使用性的美好體感也能超越這些瑕疵,擁有忠誠使用者不意外。

      而股溝提供的除了免費以外,並無太多的優勢。

      地圖、信箱、線上文件、Android等等,都是免費提供,如果收費,還會有多少人使用?因為是免費,也就不會對其要求太多,不好用是應該,好用是賺到,反正免費。

      但當這些免費產品與法令或他人權益牴觸而削減功能或無法使用時,這些既得利益者便生氣跳腳、指責對方的不是。試問有沒有想過,違背法令(如本次七天鑑賞期)是應該的嗎?瞟竊他人創意(如抄襲iPhone與使用多點觸控)是應該的嗎?

      當股溝把責任轉嫁與配合廠商,使其產品免費時,使用者有什麼好要求?

      畢竟,你們都是傷害他人權利的受益者。

       

       我想,雙方廠商都會有盲目支持的人啦,這沒有什麼好說的,這兩家這麼大。至於抄襲這種事情,我想蘋果也不是把把都是原創,這類爭執,由他們去擔心吧,就不必放在我們消費者上了。

      違背法令當然是不應該,但如果刻意拿法令去壓廠商,受害的只是使用的消費者。別忘了,這是「消費者保護法」,而不是「消費者幹譙法」。北市府這次做法,是保護了消費者哪兒?

      公權力如果要硬上,結果是如何,其實根本想都不用想,Google再怎麼樣也只是一家企業,如果被告知違法,再怎麼樣也不能如何,所以法要怎麼用是要很小心的。如果消費者因為Google的退費政策而受到了損失,我是贊成公權力介入。

      但事實上,消費糾紛這麼多,政府不好好整頓整頓,硬要去挑可以作秀的機會,這是最讓人不爽的。

      此外,看一下PChome的退貨政策:

      關於退貨: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商店街之消費者均享有商品到貨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但退回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保持商品、附件、包裝、廠商紙箱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否則恕不接受退訂。但已拆封之電腦軟體、程式、錄音帶及錄影帶、CD、VCD、DVD、食品、花卉商品、衣服、包包及耗材,以及商品網頁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均不接受退訂。

      北市府不管一管嗎?為什麼還可以有例外的情形發生?

      此外,消保法也應該是到了該修法的時候,但這件事情怎麼就不先提一提?

      目前最想做的是鍵界之書,我的鍵盤理想志業,是希望以後世界各國在談到鍵盤的歷史時,能夠提到台灣。想要提高台灣對於鍵盤世界的影響力。

       

      2011-08-04
    • Piya wrote:
      Fayever wrote:

      個人認為股溝與Android 愛好者某種程度上比蘋果愛好者還盲目。

      蘋果提供軟體與硬體的整合,工業設計不落俗套,讓使用者在花錢購買之餘,視覺與觸覺上都有良好感受,就算某一方面不那麼盡善盡美,觀賞性與使用性的美好體感也能超越這些瑕疵,擁有忠誠使用者不意外。

      而股溝提供的除了免費以外,並無太多的優勢。

      地圖、信箱、線上文件、Android等等,都是免費提供,如果收費,還會有多少人使用?因為是免費,也就不會對其要求太多,不好用是應該,好用是賺到,反正免費。

      但當這些免費產品與法令或他人權益牴觸而削減功能或無法使用時,這些既得利益者便生氣跳腳、指責對方的不是。試問有沒有想過,違背法令(如本次七天鑑賞期)是應該的嗎?瞟竊他人創意(如抄襲iPhone與使用多點觸控)是應該的嗎?

      當股溝把責任轉嫁與配合廠商,使其產品免費時,使用者有什麼好要求?

      畢竟,你們都是傷害他人權利的受益者。

       

       身為一個專業的果粉

      把自己不想看到的一切當成不存在是很合理的

      所以提iOS5上那些"瞟竊他人創意"或"傷害他人權利的受益者"的功能,你應該也聽不下去(前提是你知道這些功能是甚麼...)

       

      場邊泡茶好了

      終於有人來提醒我這裡是癮(ㄆㄧㄥˊ)科技了,我都已經快忘了說~~~

      V字龍的"不意外"橡皮章,是不是快出動了??

       

       

       

      他LV還沒到,不能給他這個稱號(?)呀~~

      2011-08-04
    • Fayever wrote:

      個人認為股溝與Android 愛好者某種程度上比蘋果愛好者還盲目。

      蘋果提供軟體與硬體的整合,工業設計不落俗套,讓使用者在花錢購買之餘,視覺與觸覺上都有良好感受,就算某一方面不那麼盡善盡美,觀賞性與使用性的美好體感也能超越這些瑕疵,擁有忠誠使用者不意外。

      而股溝提供的除了免費以外,並無太多的優勢。

      地圖、信箱、線上文件、Android等等,都是免費提供,如果收費,還會有多少人使用?因為是免費,也就不會對其要求太多,不好用是應該,好用是賺到,反正免費。

      但當這些免費產品與法令或他人權益牴觸而削減功能或無法使用時,這些既得利益者便生氣跳腳、指責對方的不是。試問有沒有想過,違背法令(如本次七天鑑賞期)是應該的嗎?瞟竊他人創意(如抄襲iPhone與使用多點觸控)是應該的嗎?

      當股溝把責任轉嫁與配合廠商,使其產品免費時,使用者有什麼好要求?

      畢竟,你們都是傷害他人權利的受益者。

       

       身為一個專業的果粉

      把自己不想看到的一切當成不存在是很合理的

      所以提iOS5上那些"瞟竊他人創意"或"傷害他人權利的受益者"的功能,你應該也聽不下去(前提是你知道這些功能是甚麼...)

       

      場邊泡茶好了

      終於有人來提醒我這裡是癮(ㄆㄧㄥˊ)科技了,我都已經快忘了說~~~

      V字龍的"不意外"橡皮章,是不是快出動了??

       

       

      2011-08-04
    • Fayever wrote:

      個人認為股溝與Android 愛好者某種程度上比蘋果愛好者還盲目。

      蘋果提供軟體與硬體的整合,工業設計不落俗套,讓使用者在花錢購買之餘,視覺與觸覺上都有良好感受,就算某一方面不那麼盡善盡美,觀賞性與使用性的美好體感也能超越這些瑕疵,擁有忠誠使用者不意外。

      而股溝提供的除了免費以外,並無太多的優勢。

      地圖、信箱、線上文件、Android等等,都是免費提供,如果收費,還會有多少人使用?因為是免費,也就不會對其要求太多,不好用是應該,好用是賺到,反正免費。

      但當這些免費產品與法令或他人權益牴觸而削減功能或無法使用時,這些既得利益者便生氣跳腳、指責對方的不是。試問有沒有想過,違背法令(如本次七天鑑賞期)是應該的嗎?瞟竊他人創意(如抄襲iPhone與使用多點觸控)是應該的嗎?

      當股溝把責任轉嫁與配合廠商,使其產品免費時,使用者有什麼好要求?

      畢竟,你們都是傷害他人權利的受益者。

       

       老實說...您是不是誤會了什麼?

      Android系統本身免費這點沒錯,不過手機本身搭載Google服務也是要錢的,手機廠商搭載這些服務是必須向Google支付一定的費用的,這個已經在許多拿"Android是免費的"的議題中被多次探討。而且今天的問題不是在免費軟體,是針對付費軟體使用退費問題。

      至於外觀工藝設計這點,蘋果確實做的很不錯,這無法否認,但是您的觀點很多地方是站不住腳的。至於Google除了免費毫無優勢,如果事情真如您所說,手機系統還有更多免費的選擇,但偏偏Android就是能在短時間內竄起。

      就您的言論看來,似乎連這次北市的七天鑑賞事件內容到底是什麼都不太清楚的感覺...只是單純跳出來跟大家泡泡茶而已。

      2011-08-04
    • Fayever wrote:

      個人認為股溝與Android 愛好者某種程度上比蘋果愛好者還盲目。

      蘋果提供軟體與硬體的整合,工業設計不落俗套,讓使用者在花錢購買之餘,視覺與觸覺上都有良好感受,就算某一方面不那麼盡善盡美,觀賞性與使用性的美好體感也能超越這些瑕疵,擁有忠誠使用者不意外。

      而股溝提供的除了免費以外,並無太多的優勢。

      地圖、信箱、線上文件、Android等等,都是免費提供,如果收費,還會有多少人使用?因為是免費,也就不會對其要求太多,不好用是應該,好用是賺到,反正免費。

      但當這些免費產品與法令或他人權益牴觸而削減功能或無法使用時,這些既得利益者便生氣跳腳、指責對方的不是。試問有沒有想過,違背法令(如本次七天鑑賞期)是應該的嗎?瞟竊他人創意(如抄襲iPhone與使用多點觸控)是應該的嗎?

      當股溝把責任轉嫁與配合廠商,使其產品免費時,使用者有什麼好要求?

      畢竟,你們都是傷害他人權利的受益者。

       

      恭喜您,您是第一位從西瓜站過來,讓我很想按『-』(喔對了,現在是西瓜)的人

      直接質疑下列幾點:

      ~擁有忠誠使用者不意外。

      ~除了免費以外,並無太多的優勢。

      如果收費,還會有多少人使用?

      不會對其要求太多

      ~違背法令

      ~瞟竊他人創意

      ~把責任轉嫁與配合廠商

      ~你們都是傷害他人權利的受益者

      2011-08-04
    • Fayever wrote:

      個人認為股溝與Android 愛好者某種程度上比蘋果愛好者還盲目。

      蘋果提供軟體與硬體的整合,工業設計不落俗套,讓使用者在花錢購買之餘,視覺與觸覺上都有良好感受,就算某一方面不那麼盡善盡美,觀賞性與使用性的美好體感也能超越這些瑕疵,擁有忠誠使用者不意外。

      而股溝提供的除了免費以外,並無太多的優勢。

      地圖、信箱、線上文件、Android等等,都是免費提供,如果收費,還會有多少人使用?因為是免費,也就不會對其要求太多,不好用是應該,好用是賺到,反正免費。

      但當這些免費產品與法令或他人權益牴觸而削減功能或無法使用時,這些既得利益者便生氣跳腳、指責對方的不是。試問有沒有想過,違背法令(如本次七天鑑賞期)是應該的嗎?瞟竊他人創意(如抄襲iPhone與使用多點觸控)是應該的嗎?

      當股溝把責任轉嫁與配合廠商,使其產品免費時,使用者有什麼好要求?

      畢竟,你們都是傷害他人權利的受益者。

       

       android的優勢阿~可以刷機,UI可以自己任意更改成自己歡的樣子,可以有小工具(widget),可以有超強的自訂性,可以不要Jobs說1我就不能說2

      線上服務如果要付費會有多少人要用呢(轉頭看看lion),IPHONE的多點觸控也是抄微軟的神桌(Surface)這是應該的嗎?

      IPHONE的 App Store也是抄debian 的apt-get,這是應該的嗎?

      七天鑑賞期的問題根本是政治人物在作秀,拿著恐龍法條強逼他人遵守惡法罷了,

      2011-08-04
  •  天龍市政府:乎~我快解套了~

    2011-08-03
  •  真希望這件事的始作"傭"者能給牠下台!

    對牠真的是很幹!

    牠的行為跟那些輕判性侵犯的恐龍法官無異!

    裝瘋賣傻,忙裡偷閒,苦中作樂!

     

    2011-08-03
  •  可能是被"視訊"兩個字誤導了,

    我第一時間也以為是"試用影片",但報導中是指北市府與Google是用視訊電話溝通"試用版"的方案,

    報導中關於"試用版"還沒有細節出來,

    基本上"試用影片"是不太可能的...(不然XX購物台爽爆了)

    2011-08-03
  • hom

     沒有網路吃到飽的要哭哭了

    搞不好視訊試用的封包量計價比軟體價格還高XD 

    2011-08-03
    • hom wrote:

       沒有網路吃到飽的要哭哭了

      搞不好視訊試用的封包量計價比軟體價格還高XD 

       

       拍寫造成誤解,是指他們廠商與北市之間的視訊會議(畢竟Google主導者還是美國,不是台灣Google),雖然不知道試用版的細節,但我想應該是在軟體的功能或是時間上做限制一類的,與現行的軟體試用版的做法應該不會太大。

      最後,希望會有正面的結論出來,而不會是各方的角力。

      目前最想做的是鍵界之書,我的鍵盤理想志業,是希望以後世界各國在談到鍵盤的歷史時,能夠提到台灣。想要提高台灣對於鍵盤世界的影響力。

       

      2011-08-04
  •  試用版...那以後郵購/網購的商品 都拍一個試用短片不就得了...

    2011-08-03
  •  嗯,除了這件事情希望順利落幕之外,也希望7天鑑賞期該修正的地方,也趕快修一修吧。希望不是正如八卦一般,是為了政治因素,才來開刀。

    目前最想做的是鍵界之書,我的鍵盤理想志業,是希望以後世界各國在談到鍵盤的歷史時,能夠提到台灣。想要提高台灣對於鍵盤世界的影響力。

     

    2011-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