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對於Google罰鍰100萬之事提出Q與A,有興趣的就看看吧

2011.07.08 04:43PM
是台北市政府對於Google罰鍰100萬之事提出Q與A,有興趣的就看看吧這篇文章的首圖

 

經由:UDN

原始來源:台北市政府

 

9 則回應

  •  https://market.android.com/details?id=com.notenking.mf&feature=search_result

    可以裝這個軟體翻牆 orz

    在台灣的我們居然也要用到大陸開發的翻牆軟體了....

    2011-07-08
  •  不過北市政府還是很多東西還是顧左右而言他,或是問題避重就輕

    不過話又說回來,像是博客來之類的網路書店,也是可以訂了書再七天內退訂嗎?

    或許可以來研究一下

    2011-07-08
    • callcall wrote:
      Max Wu wrote:

       

       可以退,但是不能拆開,拆開就不能退了

       

       不能拆就不能鑑賞了

      所以博客來這樣違法

      這麼解釋應該沒錯吧~

       

      有道理,不拆開怎麼鑑賞?光看封面怎麼知道那本是不是我真的想看的書?
      像記憶卡、隨身碟這種東西,不拆開來用怎麼知道傳輸速度夠不夠快?

      即使拆開,買方也只是有「回復原狀」的責任。
      我可以接受 10% 售價的金額作為「回復原狀」之用。
      例如一本書 $300,我拆了要退,寄回去以後他退我 $270。

      不然 Google 也可以說「你安裝就等於拆開了,所以不能退」。
      誰會光下載一個 App 卻不安裝超過七天?

      2011-07-08
    • callcall wrote:
      Max Wu wrote:
      terter wrote:

       不過北市政府還是很多東西還是顧左右而言他,或是問題避重就輕

      不過話又說回來,像是博客來之類的網路書店,也是可以訂了書再七天內退訂嗎?

      或許可以來研究一下

       

       可以退,但是不能拆開,拆開就不能退了

       

       不能拆就不能鑑賞了

      所以博客來這樣違法

      這麼解釋應該沒錯吧~

       

       博客來提供會員10天的商品鑑賞期 (含例假日),於收到商品後的10日內,若對商品有任何疑慮,可寄回博客來辦理退換貨(但基於某些商品的特殊性,其在拆封後即不接受退貨,請您務必參考詳細的退換貨原則)。超過10天鑑賞期後,恕博客來無法進行任何退貨退款及換貨處理。

      三、請留意,鑑賞期非試用期,若您收到商品經檢視後有任何不合意之處,請勿拆開使用,並立即依照退貨規定辦理退貨。

      四、辦理退換貨時,若商品有下列情形者,可能會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將影響退貨權利的行使或需負擔毀壞之費用。

      1.書籍:
      2.中文、日文、歐美雜誌及MOOK:
      3.美妝保健館、美食飲品館、服飾配件館、玩藝館玩具及創意生活館商品:

      4.服飾配件館鞋子類商品:

      5.影音商品(如CD、VCD、DVD、DVD、藝人週邊商品等):

      6.軟體(如電腦軟體、程式等)、記憶卡、隨身碟、硬碟、耗材(如光碟燒錄片、底片、電池、紙類、碳粉、墨水匣等)等商品:

      7.家電、3C商品:

      http://www.books.com.tw/exep/qa/item.php?i_id=0000000184

      =============================================================================

      我大致的做了一點重點整理,基本上還是有分類的,牽扯到智慧財產權的東西,如CD、書籍...之類,

      除非有瑕疵不然是不會退的,因為是「實體商品」可以有拆封的動作來決定是否退換貨,但是APP這種哪來的拆封不退這種事?我朋友則是說要在APP裏面弄個計數器和DRM,如果開啟超過1次就不能退,如果更換裝置就不能退,總之防盜版技術做得到,但卻有可能扼殺更多的可能性

      2011-07-08
    • Max Wu wrote:
      terter wrote:

       不過北市政府還是很多東西還是顧左右而言他,或是問題避重就輕

      不過話又說回來,像是博客來之類的網路書店,也是可以訂了書再七天內退訂嗎?

      或許可以來研究一下

       

       可以退,但是不能拆開,拆開就不能退了

       

       不能拆就不能鑑賞了

      所以博客來這樣違法

      這麼解釋應該沒錯吧~

      2011-07-08
    • terter wrote:

       不過北市政府還是很多東西還是顧左右而言他,或是問題避重就輕

      不過話又說回來,像是博客來之類的網路書店,也是可以訂了書再七天內退訂嗎?

      或許可以來研究一下

       

       可以退,但是不能拆開,拆開就不能退了

      2011-07-08
  • 從事發到現在,我沒看過多少人真正願意去了解詳細內容的,
    大半都是看到關鍵字"台北市政府"就先開幹了,然後一再地跳針輪迴,
    即便開幹的理由早被人踢爆了也一樣。(小惡魔那邊就是這樣,還很多ID根本之前從沒出現在android版的)

    個人定調:這些人是出來解每日任務領薪水的~

    2011-07-08
  • 名符其實的補刀

    有點下不了台的感覺

    看起來如果不各退一步就是台灣的消費者以及開發者倒楣而已

    2011-07-08
  •  QA具體內容UDN以及台北市政府的網頁連結都有,就個人來看,台北市政府大概只是就幾項比較爭議性的地方,再次重申聲明(你願意複習的話再看吧),至少我是覺得北市該捅的之前都捅了,沒有捅新的,看起來是沒有什麼新的東西,所以手機王提到「趁Google放假,北市府發布付費軟體退費聲明」這個標題沒錯是沒錯,但會讓人聯想到北市府又捅刀,這標題感覺上是有點對北市不太公平啦(雖然之前的處理方式,對於google與北市都有些幹,損害了我們的權益)。

    目前最想做的是鍵界之書,我的鍵盤理想志業,是希望以後世界各國在談到鍵盤的歷史時,能夠提到台灣。想要提高台灣對於鍵盤世界的影響力。

     

    2011-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