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因違反數位市場法,分別對蘋果和 Meta 開罰 5 億與 2 億歐元,強化科技平台競爭規範。
先前因川普政府的新關稅政策影響,使得歐盟委員會延後對蘋果及Meta因違反數位市場法所面臨處罰,但稍早仍對這兩家科技業者分別開罰5億歐元與2億歐元。
歐盟委員會表示,對蘋果處以5億歐元罰款的原因,考量其違反數位市場法的嚴重性與影響時間,認為蘋果限制開發者告知用戶App Store之外的價格選擇,導致iOS平台用戶權益,而蘋果未能提出對此加以限制的必要性,因此對蘋果開出罰單,並且要求蘋果做出相關調整。
至於在歐盟委員會相關調查中,由於蘋果在後續軟體更新允許用戶移除安裝Safari等預載App,並且提供可選擇預設瀏覽器,以及改變通話、訊息、鍵盤、密碼管理等設定,因此並未以此進一步向蘋果開罰。
而對Meta的開罰部分,則是基於Meta先前僅提供用戶選擇同意使用其個人隱私換取免費使用服務,或是選擇以付費方式使用服務功能的選項,導致用戶為了避免付費而選擇提供其隱私,因此認為Meta在方案選擇設計有誘使用戶傾向選擇免費方案的情況。
但是對於Meta後續在2024年11月推出新版免費服務,並且將付費訂閱價格調整為6歐元,則是讓歐盟委員會對其重新評估影響,因此目前Meta面臨2億歐元罰款,主要是針對新版免費服務推出以前被歐盟委員會認定違反數位市場法的情況。而後續調整作法是否仍會面臨歐盟委員會認定違反數位市場法,就要看之後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