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的書逾期未還90年要交多少罰金?

by Twelve
2023.10.21 01:41PM
照片中提到了CREDIT: LARCHMONT PUBLIC LIBRARY、02、OCBS NEWS,跟韓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有關,包含了拉奇蒙特公共圖書館、圖書館、書、紐約公共圖書館、公共圖書館

在美國紐約郊區的一家圖書館,一本90年前借出的書最近被歸還。借出的年份是1933年。這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開始之前。以台北市立圖書館為例,違約金一天一元,可以折換成停借的天數,而且還有上限,算是佛心了,沒想到美國這個90年的案例最後也只收了5元美金的罰金而已。

 

這本書是波蘭裔英國小說家約瑟夫康拉德 (Joseph Conrad) 1925年出版的書《青春與另外兩個故事》》(Youth and Two Other Stories) ,於 1933 年借給住在維吉尼亞州 Joanie 的繼父,他的繼父於1978 年去世。Joanie 是從書頁中的借書卡發現原來已經逾期這麼久。按照當地圖書館訂的規則每天需繳納20美分的滯納金,但罰款上限為5美元,如果圖書館的圖書在30天後仍未歸還,則該圖書將被視為“遺失”,會將向借閱者收取該圖書的原價。不過因為這本書90年來從未被歸還,早就從圖書館系統中刪除了。這裡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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