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新電信商業法修正案通過 禁止 Google、蘋果等業者收取app營收分潤

2021.09.01 10:14AM
照片中提到了shime、hulu、DAMEDICAL,跟葫蘆、威斯維爾社區學院有關,包含了蘋果應用商店、應用商店、蘋果、應用商店、移動應用

南韓成為全球首例明文禁止Google、蘋果等軟體市集服務經營業者以平台營運維護為由,向開發者要求支付比例不等分潤,以及規定必須透過其支付系統進行app內交易,將藉此有效限制軟體市集服務業者勢力壯大,對市場發展產生不公平競爭影響。

澳洲政府也計畫限制Google、蘋果、微信旗下支付服務

報導指出,南韓議會立法及司法委員會正式批准新電信商業法修正案,禁止Google及蘋果等軟體市集經營業者要求開發者必須支付app營收分潤相關作法,避免業者利用本身平台優勢形成市場壟斷,造成市場經濟發展受限。

南韓此項作法,成為全球首例明文禁止Google、蘋果等軟體市集服務經營業者以平台營運維護為由,向開發者要求支付比例不等分潤,以及規定必須透過其支付系統進行app內交易,將藉此有效限制軟體市集服務業者勢力壯大,對市場發展產生不公平競爭影響。

依照目前Google與蘋果制定規則,任何透過app銷售獲取營收都必須支付30%金額分潤,作為使用Google Play Store、App Store平台服務及作為平台維護費用。

從Google與蘋果說法,許多app藉由其服務平台規廣,進而吸引更多使用者下載使用,並且產生龐大營收,因此透過收取30%營收分潤作為平台維護等費用,藉此與開發者達成互利效益。

但這樣的說法並不被許多開發者接受,或是被質疑分潤比例仍有過高情況,因此後來也產生不少爭議。

除了南韓政府正式對Google、蘋果軟體市集服務營運模式開刀,近期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也傳出有意針對Google、蘋果及微信提出的數位支付服務進行控管,避免形式市場壟斷。

1 則回應

  • 如果透過非系統商支付方式發生使用糾紛誰來處理? 這種事情考量都不是消費者, 都是既得利益者.
    2021-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