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爆發武漢肺炎,疫情衝擊勞動市場,而勞動部為了鼓勵2020年應屆畢業生在疫情舒緩時能儘早投入就業,推出「青年就業獎勵計劃」,只要應屆畢業生於同一僱主工作滿90天可領2萬元,滿180天再領1萬元,希望能提升青年求職的意願,並且協助畢業生穩定就業。青年就業獎勵計劃是勞動部「應屆畢業青年就業措施」的其中一環,另外還有針對特定行業的「特定行業就業獎勵」與培養技能的「學習獎勵金」,更詳細的資訊可查詢勞動部的「應屆畢業青年就業措施」網站。
青年就業獎勵計劃適用於108學年度畢業生
青年就業獎勵計劃的適用對象為本國籍15至29歲,108學年度的應屆畢業青年。符合年齡與畢業學年度標準的青年需在9月30日前,從事全職工作並且依法投保就業保險,於同一僱主穩定就業滿90日或180日,就能夠申請就業獎勵。
至於不少應屆畢業生早在學期結束前就已步入職場,勞動部將補助資格放寬限制,只要在2020年1月15日起從事全時工作、加保就業保險,並且在2020年6月15日後仍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及180日,即可申請就業獎勵。
青年就業獎勵計劃適用資格:
- 本國籍15至29歲,108學年度畢業生,國外念書畢業返台也適用。
- 需於「台灣就業通-青年就業獎勵計劃專區」登錄。
- 2020年6月15日至9月30日間受僱就業,且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
- 或於2020年1月15日至6月14日間受僱就業,且於6月15日後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
- 依法參加就業保險。
- 以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受僱。工讀、創業皆不在獎勵範圍內。
▲青年就業獎勵計劃適用資格。
需先完成線上登錄 準備申請書、畢業證書影本申辦
當符合資格的青年受雇於同一僱主滿90日之後,就能夠在滿90日後的90日之內,線上申請青年就業獎勵。連續受雇同一僱主滿90日勞動部會核發2萬元,如果連續受雇同一僱主滿180日則再核發1萬元,因此符合資格的畢業就業青年每人最高可獲得3萬元獎勵金。
在受雇於雇主之前,畢業青年需要先至「台灣就業通」網站登入並且申請參加本計劃。當畢業青年於2020年9月30日前就業,並且受雇於同一僱主滿90日之後,青年需準備申請書、畢業證書、身分證明文件、存摺影本,在90日內線上申請。如果不想線上申辦,也可以選擇郵寄或自行將文件送往工作所在地之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申辦。
青年就業獎勵計劃申辦流程:
- 於台灣就業通網站「青年就業獎勵計劃專區」申請參加計劃。
- 2020年9月30日前就業,並且受雇於同一僱主滿90日。
- 滿90日後的90日內,至台灣就業通網站線上申辦,或寄送申請文件至工作地之勞動力發展署分署。
- 勞動部將會於7個工作日之內核發獎勵金。
▲在申請就業獎勵計劃前,需要先至台灣就業通網站申辦會員。
▲在青年就業獎勵計劃網頁,點選「線上申辦」選項也可進入台灣就業通網站開始申辦流程。
沒有行業別限制 非自願離職以1次為限
青年就業獎勵計劃並沒有行業類別的限制,只要畢業青年從事按月計酬的全時工作,並且參加就業保險,就能夠在滿90日後申請獎勵金。另外勞動部提供「特定行業就業獎勵津貼」,如果青年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推薦至特定製造業、照顧服務業就職,可以同時申請獎勵金。以上方案合計最高可獲得13萬8000元補助津貼。
但若在90天之內遇到非自願離職的情況,申辦人只要在離職退保的次日起60天內轉職再就業,仍然可以繼續參加計劃,不過轉職申請以1次為限。在遇到非自願離職的情況時,當事人應於離職退保後的15日內以書面或線上的方式,通知勞動力發展署分署辦裡轉職就業。
雇主不可是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
雖然青年就業獎勵計劃沒有行業別的限制,不過青年不可以是雇主或其負責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之內的旁系血親。另外此方案不得重複申請,也不能申請其他政府相關同性質的補助或津貼。如果有違反青年就業獎勵計劃規定者,分署將不予核發就業獎勵,若是已核發完成,在申請經撤銷或廢止後,將以書面行政處分的方式要求限期返還。
可撥打客服專線諮詢 或至勞動力發展署分署詢問
若是對青年就業獎勵計劃有任何疑慮,可以撥打24小時免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或是致電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詢問。其餘更多資訊、相關問答、申請書表單下載位置,可以至勞動部青年就業獎勵網頁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