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isoft表示,簡悅打造的手機遊戲《Area F2》幾乎是《彩虹六號:圍攻》翻版,同時強調遊戲中諸多設計細節、遊玩方式均抄襲《彩虹六號:圍攻》。
Ubisoft稍早向Google、蘋果提出指控,認為兩家業者透過旗下軟體市集涉及侵權,原因在於協助銷售由中國阿里巴巴旗下簡悅 (Ejoy.com)打造手機遊戲《Area F2》,內容言中侵害Ubisoft旗下遊戲《彩虹六號:圍攻》版權。
依照Ubisoft在向洛杉磯聯邦法院提交訴訟內容表示,簡悅打造的手機遊戲《Area F2》幾乎是《彩虹六號:圍攻》翻版,同時強調遊戲中諸多設計細節、遊玩方式均抄襲《彩虹六號:圍攻》。
而阿里巴巴方面並未對此回覆說明,Google、蘋果方面也未做任何回應,同時也尚未將《Area F2》從Google Play Store或App Store下架。
簡悅在2017年由阿里巴巴收購,並且從去年底開始推行海外版《Area F2》,同時透過YouTube、Facebook、Instagram與Twitter推廣此款遊戲,藉此吸引更多海外玩家用戶加入遊玩。
由於相關設計、玩法與《彩虹六號:圍攻》相近,因此引起Ubisoft認定此款遊戲涉及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