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車輛管理局除了批准配備可隨時介入操作的隨車安全人員,或是以無人操作的全自動駕駛運作模式,同時要求全車包含貨品重量不得超過10001磅 (約4530公斤)。

加州車輛管理局 (DMV,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稍早宣布,將同意加州境內業者開始佈署自駕車貨物遞送測試,並且推行商用服務。
目前加州境內已經有65家業者獲准於公開道路上測試符合安全規範的自駕車輛,但絕大部分仍配置至少一名的隨車人員,以利解決突發狀況。現階段僅Alphabet旗下自駕車公司Waymo順利取得全自動駕駛車輛測試許可,但預期接下來將會有更多業者申請全自動駕駛車輛測試。
在相關說明中,加州車輛管理局除了批准配備可隨時介入操作的隨車安全人員,或是以無人操作的全自動駕駛運作模式,同時要求全車包含貨品重量不得超過10001磅 (約4530公斤)。
另外,佈署用於貨物遞送的自駕車並非僅限常見大型貨車,此次批准使用車輛還包含一般符合自駕車定義車輛,意味一般轎車形式、貨卡形式,甚至是一般快遞外送使用車輛只要符合規範,都能投入自駕車輛貨品遞送商用。
而即便只是用於送貨,加州車輛管理局依然要求用於此類需求的自駕車輛,依然必須符合與可載運乘客的自駕車輛相同安全規範,並未僅只是用於運輸貨物而放寬安全標準。
至於在測試階段中,加州車輛管理局也明文規定投入測試階段的自駕車輛運輸貨物服務,在正式取得商用許可以前不得對外收取服務費用。
加州DMV準備頒布的許可包括完全沒有駕駛,以及配備安全駕駛的自駕貨車,而且有測試及商用之分,在取得商用許可之前,不得向客戶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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