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認為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在沒有任何佐證情況下,就認定華為、中興等中國業者提供設備涉及國家安全威脅,進而間接限制申請補貼的電信業者採購設備權益,實際上已經違反美國憲法。

針對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 (FCC)批准取消向使用被美國政府禁止使用設備、零件的電信業者提供補貼的作法,華為方面正式在美國提出控訴,要求法院認定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此舉違反美國憲法,以及行政訴訟法。
依照華為的看法,認為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在沒有任何佐證情況下,就認定華為、中興等中國業者提供設備涉及國家安全威脅,進而間接限制申請補貼的電信業者採購設備權益,實際上已經違反美國憲法。同時,華為也抗議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並未提供任何辯解機會,形式上也違反行政訴訟法。
華為法務長宋柳平稍早對外聲明中表示,在沒有其他選擇情況下,決定透過法律訴訟途徑爭取本身權益,同時也強調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僅憑華為是一間中國公司,就認定華為所提供產品涉及網路安全,實際上並不能解決任何問題。
而此次並非華為第一次對美國政府機構提出訴訟,先前也曾指控美國政府在沒有任何證據情況下,就認定華為產品構成國家級的安全威脅。不過,至今為止似乎都沒有發揮任何作用。
依照負責華為此次訴訟的律師Glen Nager說明,認為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並沒有實質能力判斷華為產品是否確實造成國家安全威脅,同時也沒有權限以此做出終止提供補助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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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中國華為的目的也不是為了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