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法著名的新加坡連亂丟垃圾都要罰23,000元,現在更推出了假新聞要罰一百萬新幣,相當於台幣二千二百萬元!

根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導指出,新加坡稍早一讀通過防止網路假消息與網路操作法案,正式啟用相關立法程序,預計賦予政府更大權力可強制要求刊登假消息的個人或網路平台更正內容,或是撤除假新聞內容,否則將可處以100萬新幣罰款,甚至可針對惡意散播假消息、企圖危害新加坡公共利益的個人行為判處10年有期徒刑,以及處以最高10萬新幣罰款。
在此項法案中,除了規範假資訊定義為違背事實的虛假陳述,其中涵蓋所有捏造內容,以及完全改變原本事實的扭曲內容,並且排除針對明確事實所提出看法、批評、諷刺或模仿情況,同時規範政府機構必須確定假資訊確實對新加坡境內公共利益造成負面影響,才能進一步要求傳播假消息的個人或網站平台更正內容,甚至進一步做出裁罰。
同時針對影響程度不大的假消息,政府將會發出針對性的更正指示,要求個人或網站平台刊登更正內容,而若影響層面較大,則可要求個人或網站平台將相關內容撤除,但對於已經透過轉載、分享等途徑廣泛傳播內容,政府可要求主流媒體、線上社群平台等刊登更正說明,向社會大眾澄清假消息內容。
而對於Facebook、Google等海外廠商提供網路服務,新加坡政府也能依法要求針對假消息刊登更正內容,或是將假消息內容下架。除此之外,法案中更規範任何在6個月內連續多次刊登三則以上假消息,並且接到政府通知更正的網站,將必須對外刊登已被列為假消息來源的聲明內容,同時不得收取廣告收益或其他網站營收,而若不遵從指示、持續惡意在新加坡境內傳播假消息的個人或網站平台,則必須承擔相關刑責。
雖然有人質疑此項法案將賦予政府極高權力管轄言論,但新加坡內政部長暨律政部長尚穆根表示,最終裁定是否傳播假消息的會是法院,而非政府單方面認定,同時被要求更正內容的個人或網站平台,依然可以透過申訴等方式推翻指控,強調此項法案並非用於限制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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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加坡政府打擊假訊息觀點沒錯:打擊假訊息及仇恨言論,只有要求平台自律及重典才有用。但假訊息及仇恨言論的定義不應由政府定義,這樣做會有擴權之疑慮。目前中華民國(台灣)正面臨網路假訊息氾濫威脅,此時是該檢討及強化網路平台增設監管自律機制、媒體(平面、廣電及網路平台)監管自律機制、假訊息舉報機制及強化媒體識讀做起,參考德國防治假訊息作為,但經由民間事實查核組織及民眾等第三方單位,先行檢視及認定假訊息,除了具備危害之假訊息(挑撥離間及利用新進技術(例如deepfake)製作假影片)向上提報政府持續調查之外,政府的工作僅能在第三方查核確認後要求刪除不實訊息及裁罰,不得直接介入調查。
至於公民投票,我個人主觀覺得,民智還無法撐起公民投票的素養啊。
不然誰說電夠用?
經濟最好的時期?
三立民視自由時報
的政治版
都充斥著假新聞
被政府說是假新聞...
政府的打假新聞記者會還公開錯誤的數字...
跟車禍一樣 回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