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石碇區有位20歲的駕駛清晨幫母親送貨,因疲勞意外撞上路旁4輛法拉利,維修費用可能高達上千萬元。也因為這個事件,部分人士呼籲立法院制定超跑賠償條款,車禍應依肇事責任賠償,但應訂定車禍理賠的上限,而不是一般人工作半輩子都賠不了的上千萬元賠償金。金融界人士張晉源表示:有錢開超貴的車不該成為其他人的恐懼。否則台灣會變成有錢橫衝直撞,沒錢滾到旁邊去的鬼地方!
一成的肇責可能就要賠上幾年的人生
實務上車禍責任會依據現場證據,經由公權力與鑑識單位計算雙方的肇事責任。然而就多數的車禍狀況而言,單方面無肇事責任的狀況是相對少見,多數還是須承擔部份的責任。然而在這次石碇超跑案件中,由於被撞擊的4輛法拉利要價不斐,因此才引起社會大眾的注意,車禍理賠該不該有上限?
有經歷過車禍的人應該都有經驗,車禍肇事很多狀況都是雙方須承擔一定的責任,假若你今天撞上的是Bugatti Veyron 16.4(或是被它撞上),就算只需要承擔一成的肇事責任,身價破億的Bugatti Veyron 16.4也可能讓你賠上一輩子。更別說萬一責任是五五波,那麼幾乎等於宣告你的人生要重來。而且超跑很多料件都是整件更換,車殼也可能用需要整件更換的碳纖維等材質,可不是扳金處理一下就能搞定。
車禍理賠該不該有上限?個人認為應該依責任理賠,但要有合理的上限,而不是幾千萬元這種一輩子都還不起的債務。超跑並非生存必需品,駕駛在路上對於其他人來說都是增加極高成本的風險。雖然你可能說不撞上去就好了,但車禍往往不是二分法,雙方通常都會有一定比例的過失責任,人開車就不可能完全不犯任何錯誤。人犯錯應該要負擔責任,但不應該是一般人一生都無法承擔的責任。
主計處公布2016年薪資中位數為40612元,假設撞上超跑先不用說上千萬的賠償金,萬一需要負擔500萬元的賠償金就好,當沒有保險的狀況下,正常人光靠薪資給付得要123個月也就是不吃不喝10年又3個月才能賠完。這還算是比較「小額」的賠償,萬一碰到千萬等級的賠償金,你會覺得這樣的賠償制度合理嗎?
開車、騎車超額責任險必買
市面上有所謂超額責任險,需搭配第三責任險才能購買,就是為了補足第三責任險無法賠償的高額理賠金,可理賠車上乘客、對方駕駛、對方乘客、對方車體,涵蓋範圍很大。且額度從幾百萬到3000萬元都有,但多數人買保險就算買了超額大多也不會一舉買到3000萬這種級距。該不該為了路上少數天價的超跑買更高額的超額責任險?多數人會買到1000萬以內就已經算是十分保守穩妥的做法,但萬一碰到天價的理賠金可能還是不夠賠。
個人認為騎機車最好還是花一些錢保個幾百萬的超額責任險,保險費用不高,但至少撞爛了超跑的後照鏡或是車門還賠得起。如果是開車影響層面較大,1000萬超額算是基本款,畢竟開車撞爛超跑的新聞時有所聞,花個幾千元買個下半輩子的平安還是值得的。期待修法現階段難度太高,損害了社會「頂層」的利益不太可能成功,為求自保還是自己買保險比較實際。
114 則回應
當然有人會覺得這樣一年又要多個好幾千(例如鼓勵 財損 超額 第三責任並行的話)
個人是覺得可以考慮由駕駛人違規程度與否來決定保費,除了現有保費是由排氣量決定外,可考慮違規記點來對保費加權,而一定年數以上皆無違規可得到保費優惠。
這樣不僅可能一定程度降低違規,也可以減輕一般使用人負擔,又可鼓勵駕駛遵守交通規則。
4-5人要不要也立個法
設個賠償上限或免責
要不然幾輩子也賠不起
以後大家才能恣意無負擔的爽快飆車
任意傷殺他人也除罪化
要不然重傷害/致死誰賠得起
街上那麽多人
每條人命也等值1輛超跑600-800萬議賠價起跳ㄝ
提議者真是無腦的大走民主法治社會倒車
你也不見得會是撞或被撞的那一方喔
小朋友在過年時候放沖天炮
結果不慎而燒光__帝寶豪宅區 。
這小朋友的家長至少要賠償= 3000億台幣。
連戰+連勝文
家全部燒光光了?燒光就算了
小朋友家長怎麼賠啊?
這世道會成低端人口的恣意玩樂世界
因窮…免賠
妳確定絕對不會有朝一日成受害者嗎
一堆人渣殺了人,
也不用賠錢賠到底死啊!!
那些超跑憑啥麼?!!
林北不仇富,
只是鄙視那些以為有錢就以為自己優秀,
為富不仁的傢伙
有人刻意把千萬的畫擺在路邊讓人刮的嗎?
有人刻意把千萬的花瓶擺在路邊讓人碰的嗎?
保險費 任意險的保費就會不同
不是給小孩碰了找小孩賠嗎?
所以車主自己有沒有保險根本不是重點,差別只是差在最後誰來跟肇事者討錢。
現在的經濟就是適合拿錢滾錢,連創業金都拿不出來的貧戶,真的別妄想翻身。
有次我們幾個開一台車..
對面一台喜美沿路蛇行..
最後跨過雙黃線..
擦撞到我們車的左前方..
結果..
那台喜美..噴到路旁的稻田裡..
我們車..連個刮痕都沒有..(Not a scratch..)
這種車才叫..超跑吧..
不過現在已經停產了..
忘了...我們開的是....
M41...
50加侖.一桶一桶加...
熱個車都要燒掉幾十公升..
實在不如M41..
怎麼撞都不會受傷。
而且超跑通常要求速度,車殼都有經過輕量化設計,更不耐撞。
白目來撞我們。
如果撞到超跑,那是要國賠嗎?
那代位求償,是不是當不完的兵?
好想看到M41輾平這些超跑哦!感覺很療癒!
2.出車禍造成財損由雙方保險公司去處理即可。
3.本例的癥結在於肇事者缺乏保險觀念,只是這個教訓代價太大了。
如果他今天因為疲勞駕駛撞上路邊一群人致死是否也是這樣設定賠償上限?
台灣地小人稠
根本不適合超跑所需
重點是心態問題!!
也應設理賠上限囉
這還是民主國家嗎
你家有錢買那麼貴的東西上路,我們不想跟阿
就像為什麼超商寄貨或是貨運對於物件遺失賠償都有上限
而身為平常人的我們遇到卻要賠到死
公司都可以這樣定 為什麼不能轉定義在其他地方
那些超額保險都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
你到底要超多少才夠 平常人會去負擔那種超額保險嗎
設定上限真的是合理的嗎?
現在很多車禍的賠償問題其實保險部分可以解決,我覺得政府該考慮的是是否該對加保人給予相對應的鼓勵政策。
例如給予長期且無違規加保人更高額度的保費優惠或者其他加保相關優惠,常態違規的人加重保費級距調整。
(我個人是支持提高私有載具持有成本)
甚至該考慮第三責任險也該納入投保項目,不然現在多的是只賠幾十萬扣除強制險,其他賠償照樣雙手一攤沒錢的惡質駕駛。
不含強制險跟己損,他的超額520萬是體傷加財損
不過這次四台有人估修800萬那也算特殊案例
如果真的要滴水不漏很難
而且還要加體損,也還好這次沒人受傷
有超跑的身價更高 真的會賠到老死還賠不完
我所認同的限額也限於財損的部分 也是文章討論的部分
即便你月入六位數,一樣是以每個月22K來當作賠償基準,誰叫你要賺那麼多錢,這叫大部分賺不到六位數的人怎麼賠?
貨運貨件賠償有上限,可是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告訴要求民事賠償,一個是公司規定一個是法律問題
然後到處想保險卻沒有檢討現行賠償的判例不合理...
不然被窮人撞死了也最好只能賠一定的金額
怎麼聽起來跟騎重機就是有錢人一樣的低能
累了開車不會賺更多 只會讓你賠更多
就像連環車禍 就要保佑你前面那台不是超跑
或是有狗跑出來 你是要閃狗撞隔壁的車 還是撞狗
相信我通常反應都是轉彎
這時候你就會覺得為什麼那麼貴的車要隨便在路上趴趴走
反正撞超跑的車主大概會賠不起,而超跑車主也不差那一點錢。
既然如此,超跑車禍就該設定一個上限。
而這個上限也不能太高,太高了別人賠不起也沒多大意義。
跑車一定要賽車?
奇怪了...
今天是疲勞駕駛撞到你的車
你說話方式就不會一樣了
況且...人家車就停在那裏,你還開車撞上去,這當然是你沒理了。
人家的家固定在那裏,不管屋主有錢沒錢,那麼大的固定物,你還開車撞上去,這當然是你沒理了。
你賠錢這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
而跑車上路跟一般車爭道,這樣風險能不高嗎?
你當台灣的車道是賽車的車道喔!
如果是賽車道,一般車開上去當然無理。
問題這又不是賽車的車道,你還將跑車開上道。
能避免的風險自己不避,發生車禍,怪誰呢?
你開車衝撞你上面說的那幾個有錢人的家
看他們會不會跟你要錢就好
東西就是在那邊
要不要撞它是你的選擇
不會開車就不要上路
要開車就要承擔後果
王永慶跟郭台銘他們那麼有錢,他曾看過他開跑車出來到處晃嗎?
你覺得那些開跑車的車主財產會比王永慶跟郭台銘還多嗎?
如果你的仇富理論成立,那要不要連不開跑車的王永慶跟郭台銘一起仇視呢?
起碼王永慶跟郭台銘懂得風險控制,不會開跑車出來招搖。
這樣我們就沒有仇視王永慶跟郭台銘的理由了,對吧!
現在你還覺得你的仇富理論站得住腳嗎?
超跑開出來跟有錢人出來走走,這根本就是兩碼事吧!
開超跑是因為愛炫,不老老實實地在待在特殊場地,大街小巷到處亂鑽,這就得接受可能的風險嘛!
而有錢人雖然比普羅大眾有錢,但他們一樣都得在外活動。
所以車子撞到超跑跟車子撞到有錢人,這兩者從本質上就沒有可比性嘛!
只不過誰叫他沒事砸那麼多錢弄輛超跑呢!
如果他在特定場地跑,我們也無話可說。
問題是他在台灣大街小巷到處亂跑,跑車跟一般車爭道,不小心被擦到或撞到的機率當然就高了。
萬一發生車禍,一般車車主怎麼賠的起?
自己知道車子金貴就在特殊場地跑就行了嘛!
自己愛炫到處亂跑,那就得接受點風險,不是嗎?
要不然大部分都還不起選擇被關也是一個問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