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社群服務用來溝通很方便,但你可能不知道,依據選罷法規定,從今天開始至投票日不能以任何方式發表任何候選人或選舉民調,即便是LINE、Facebook等社群媒體。投票日當天也不能用社群拉票,也是違法行為,違法可能會遭罰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簡單來說,從今天開始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報導、散播、評論、引述民調,選舉日當天則不能有任何的競選行為,即便是貼文拉票都是違法,罰則非常重需務必多加注意。

現在社群服務用來溝通很方便,但你可能不知道,依據選罷法規定,從今天開始至投票日不能以任何方式發表任何候選人或選舉民調,即便是LINE、Facebook等社群媒體。投票日當天也不能用社群拉票,也是違法行為,違法可能會遭罰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簡單來說,從今天開始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報導、散播、評論、引述民調,選舉日當天則不能有任何的競選行為,即便是貼文拉票都是違法,罰則非常重需務必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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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時間:2018/11月14日(三)凌晨12點至2018/11月24日(六)投票時間截止前】
選罷法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的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若違法發布民調或引述民調,依據「選罷法」規定,可處以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