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聯邦政府的訴訟,加州司認為是由政客興起,目的是為了背後的經濟利益考量,同時也強調加州政府將盡可能確保州內超過4000萬人享有開放且自由的網路使用權。

針對日前加州州長Jerry Brown簽署通過的加州境內網路中立法,包含AT&T、Verizon、Comcast與Charter Communications聯合提出訴訟,認為加州此項法案將不利於運用網路平台的創新發展。
同時,美國有線協會 (ACA)、美國無線通訊與網路協會 (CTIA)、美國網路與電視協會 (NCTA),以及美國電信與頻寬協會 (The USTelecom and Broadband Association)也表示加州此項法案明顯牴觸美國國家憲法,並且希望在此項法案於明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以前阻止推行。
而加州此項法案正式簽署後,美國司法部也以相同論述提訴,認為加州此法將與美國聯邦政府制定憲法牴觸,認為加州州法並不能越級規範聯邦政府管轄範圍,甚至可能造成更多影響問題。
不過,加州司法部部長Xavier Becerra則認為此項訴訟是由政客興起,目的是為了背後的經濟利益考量,同時也強調加州政府將盡可能確保州內超過4000萬人享有開放且自由的網路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