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利用人臉辨識技術行之有年,除了檢舉交通違規外,另外也應用在防治犯罪上。日前在中國南昌市有位敖姓男子為了陪妻子去看張學友演唱會,因早已被列為通緝犯,在入場時被人臉辨識系統鎖定,演唱會開場後警方直接進入會場逮人。
這已經不是第一起利用人臉辨識破案的例子,然而中國大力建置監控系統,目前已經有超過1.7億支監視器,搭配人臉辨識系統,如果是通緝犯走在路上很難不被發現。但此舉在多數國家仍很難被認可,畢竟沒人喜歡在公共場合不停地被掃瞄臉孔、紀錄行為,更別說會有政府侵犯犯人權的疑慮。
要人權還是要社會安全
在多數民主國家中,人權的優先順位比起社會安全高更多。雖然人臉辨識、追蹤技術肯定可以提升一定程度的社會安全,但畢竟24小時無間斷掌控人民的行為與生活,在目前多數人的價值觀當中仍是無法接受的狀況。定位、追蹤技術行之有年,雖然較少國家直接大規模運用在公領域,但追蹤車輛、嫌疑犯手機等例子其實還是不少,不過當這些技術應用在個人而非裝置時,往往會有侵犯人權的疑慮。
要人權還是要社會安全?每個人的答案肯定都不一樣,值得思考的是當新技術來臨,衝擊舊有制度與觀念時,我們要用什麼樣的心態去面對它?在這個案例裡面,雖然能抓到通緝犯很好,但對自己來說,寧願不要用這種犧牲隱私的方式來換取社會安全,畢竟政府、相關單位會用什麼方式運用這些資訊,你怎麼樣也想不到。
56 則回應
然後我就支持
一個文明,有責任感嘅社會人民會比較夠膽將私隱交俾政府
相對地一個不負責任嘅社會,人民唔會願意交自己嘅私隱俾政府。
情況就同講秘密俾朋友聽一樣,唔講就屈我心入面唔舒服,如果面前個人出名無誠信嘅,我寧願屈住唔舒服
包括選民身份證號碼及地址
但政府當無咗件事
在場咁多cctv都可以一個人都追唔到
但旺角那班,追到天腳底都追到。
就可知道美國至少在2012年以前,
就可運用人臉辨識來辨別街頭監視器出現的嫌犯模樣,
只是在美國,這需要檢察官搜索票或是緝捕恐怖分子才能啟用。
在牆國,這是隨時都可能被公部門濫用的事情。
有人說很好 有人說恐違法
有些人大概到目前為止人生都過得很順遂
多遇到一些鳥事想法或許又會不一樣
但是現在不是幾乎每個路口都有了?
重要的是,附人臉辨識的監視器系統,背後有著人臉資料庫,結合網路後變成你系統範圍內的行蹤是可以被完全監控的,這跟狗仔整天跟拍你的感覺是一樣的,而且還甩不掉。
這並不是跟我們沒有關係,世界各國的改革都可能影響到台灣,若不提早關心並思考,等到落在自己頭上時如何應對?
好不容易限縮了國家的權力卻一堆人想要還回去
殊不知這些權力根本沒有人可以為你把關
也不會有明確的規範
到最後都是執法者自由心證地侵害人權
為什麼只能極端選擇而不能兩者平衡?
何況人臉辨識真的能應付重大犯罪嗎?
有個 "每天都長得不一樣" 的中國網紅就讓人臉辨識認不出來了,如何能應付重大犯罪?
這套系統究竟是對付重大犯罪者還是對付平民老百姓?
不在乎社會安定
臺灣治安世界一等好
何必套用治安爛到爆番仔國家的方式?
不犯罪,還怕大家看嗎
但如果處處都可以這麼做的話,說真的太超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