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廣西省男子吳向洋因為提供VPN服務跟翻牆路由器,遭到中國政府重判5年6個月,並處以高達50萬人民幣,折合新台幣約225萬元。這是目前中國限制VPN服務之後,首度出現重判的案例,同時也是刑期最長、罰金最高的例子。
未經許可銷售VPN
根據中國正義網報導,吳向洋未取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並上網銷售VPN服務。自從2013年至2017年6月期間,多次銷售VPN代理服務謀取非法利益。在網路上搭建VPN伺服器,並提供會員服務讓會員可透過VPN瀏覽境外網站。該VPN業務曾在淘寶上販售,包含VPN軟體、VPN路由器軟體等服務,銷售上千次營業額達79萬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