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嫻爆出不準要求贍養費的離婚協議,關於贍養費該注意的3個重點

by Knowing
2017.12.15 09:30PM
是小嫻爆出不準要求贍養費的離婚協議,關於贍養費該注意的3個重點這篇文章的首圖
首圖是小嫻爆出不準要求贍養費的離婚協議,關於贍養費該注意的3個重點這篇文章的首圖

(圖片取自pixabay)

今天下午,小嫻在臉書PO文爆出,其實何守正早在11月14日就傳給她離婚協議書。據《蘋果日報》報導,經紀人進一步解釋,小嫻收到的離婚協議書上沒有何守正的簽字,但文件中要求女方「不準要求贍養費跟財產分配」,所以小嫻在臉書上寫「照你要的,無條件,很簡單,簽完了就彼此祝福。」

贍養費是保障婚姻弱勢方的救濟方法之一,但很多人對贍養費的認知往往來自於連續劇,流於一知半解。以下針對贍養費整理3個重點。

必須判決離婚且有生活困難者才有法律保障

並不是離婚就能得到法律對贍養費的權利保障,必須是法院判決離婚;通常是一方有過失的情況下。離婚後如果一方因而陷入生活困難、難以養活自己,法官會判決弱勢方可得到贍養費。如果私下協議離婚,自然就以兩造的協議為主,法官無法介入。

請求的一方必須無過失

如果離婚是因為雙方各有過失,那法官就不會判給任何人贍養費;這也是實務上請求贍養費被駁回的最常見情形。

仍可向對方要求扶養費

如果有小孩,即便得不到贍養費,扶養的一方也能向對方要求分攤扶養費至小孩長到20歲,這是法院保障的權利。另外,並非小孩所有的開銷都能要求對方分攤一半。小孩扶養的應負金額會依主計處的平均每人月消費額為基準,再去算父母雙方的薪資比例去分攤。

所以,不是說給小孩買全身名牌都能要求另一方分攤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