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取自 維基百科)
昨天(12/4)立法院社福及衛環、經濟委員會聯席審查《勞基法》修正草案,在一整天朝野冗長發言和肢體衝突後,民進黨終於在昨晚10點左右發動突襲,強勢將所有版本修正條文「包裹表決」,全數保留送院會處理,就此勞基法修正草案通過初審。
昨天晚間7點40分左右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霸佔發言台兩小時,眼見草案可能再度拖過議事時程,綠營決定偷襲;雖然中間時力立委徐永明故意關掉電燈意圖阻撓,民進黨仍在晚上10點左右於黑暗中以人數優勢將草案包裹表決,全數留送院會處理。《勞基法》修正草案接下來會有1個月的協商期,最快在1月5號才能在院會表決。
什麼是包裹表決?
只要將法案,或是議事排列順序、預算案等表決內容統整在一次表決中進行,就可稱為包裹表決;在這個情況下,立委沒有辦法對包裹表決內的個別項目進行否決,不是全部贊同,就是全部否決,不能逐一表態。
今年8月,立法院審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時,就因項目過多,有人疑慮執政黨會利用包裹表決讓前瞻計畫所有的項目一次通過。
另外,依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編纂的定義,所謂「包裹表決」也指立法院對法案的審查,以朗讀內容方式代替三讀實質審查程序的法案表決方式;或經由行政部門將現行法律中相關的待修待廢條文合併成1個法案,再呈送立法院審查表決。包裹表決是為了讓法案盡速通過的權宜表決方式。
可做為政治表態
在立法院中最常出現的包裹表決的項目多與議事順序的變更有關,通常是在野黨將被程序委員會封殺的提案,及討論事項排序較為後面的議案,提出變更順序的表決請求。而黨團或立委之所以行使包裹表決,多半是做政治表態。
昨天的具體情況是,昨晚約9點多,原本只有將涉及休息日加班及工時核實計算的《勞基法》第24條以及攸關延長工時鬆綁的第32條保留至院會處理;結果10點左右民進黨委員提臨時動議,將《勞基法》的修正案留送院會,等於將所有版本的修正條文包裹在一起。在主席林靜儀強勢表決下,最後出席27人中有贊成者15人,達成修正案保留送院會討論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