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來源為Pixabay)
綜合媒體報導,日前南投縣又發生一起酒駕意外,一名男子酒後開著貨車逆向撞上前方正要左轉的機車,導致懷有身孕的機車騎士不幸身亡。
台灣酒駕事故頻傳,不少人認為是因為台灣對酒駕罰則過輕,為有效遏止酒駕發生,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也於今(26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將採累進制
不只是酒駕累犯,拒絕酒測者也將採累進、並加倍處罰;初審通過條文也將目前現行酒駕處新台幣1.5萬元至9萬元提高為3萬元至9萬元,且若酒駕者在五年內再犯,將以前次被處罰的金額再加罰9萬元,之後也將持續累計。
換取特殊車牌
今也通過立委鄭寶清的提案,五年內2次酒駕者,應換領特殊的「螢光車牌」,讓警方易於辨識,也可警惕用路人。
同車連坐罰
為有效遏止酒駕情形,初審也通過「對同車乘客一併處罰」,凡酒後開車檢出酒測值為0.15至0.25毫克者,同車乘客每人處以6千元至1萬2千元罰緩,但若是未滿18歲、年滿70歲、精神障礙者或心智缺陷者,以及汽車運輸業乘客則不在處罰範圍內。
對於酒駕問題,交通部長賀陳旦也表示,拒絕酒測及酒駕再犯都是惡意行為,認為「亂世應用重典」,交通部也同意並支持加重處分的提案,不過在全案提報院會前,仍須經由黨團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