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是為了回應泰勒絲表示音樂版創作人無法從 Spotify 獲得合理的版權收入, Spotify 創辦人也在 11 月 11 日發表一篇文章,強調 Spotify 在扶植音樂產業不遺餘力並助長音樂產業持續成長,從 2008 年推出服務至今已經付給著作權人超過 20 億美金,並且強調它們目前每個月有達 5,000 萬活躍用戶,並有達 1,250 萬是付費使用者,同時表示泰勒絲即便中止供應 Spotify 音樂,她的音樂仍舊在許多免費平台甚至盜版平台播放。
不過泰勒絲的代表方也跳出來反擊,表示過去一年以來她從 Spotify 取得的收入約莫 50 萬美金,與 Spotify 聲稱付出的 200 萬美金有不少落差,還不及賣出五萬張專輯;泰勒絲的發言人表示取消與 Spotify 的合作,是希望能把訂閱音樂服務做的更大,並認為在串流音樂也是奠定在過去音樂產業的輝煌時代,而 Spotify 給予歌手的權利金卻僅有等同 5 萬張專輯銷售量。
到底 Spotify 給泰勒絲 200 萬還是 50 萬,其實並沒有那麼重要,可以看出來泰勒絲方面想要表達的是 Spotify 服務打著與版權業者共榮的旗幟,卻未能給予音樂創作者合理的收入,這也意味著問題不是出在串流音樂服務或是數位音樂,而是音樂著作者覺得自己的價值被賤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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